Recom

最新消息

  1. 首頁
  2. 最新消息

房地產新聞

返回
2026/06/26

企業列報房地合一稅 別踩雷

營利事業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的房屋時,計算交易所得不能直接拿出售價格減掉當初買價。台北國稅局提醒,若出售的房屋帳列為固定資產,計算交易損益時,應以「原始取得成本扣除累計折舊後的未折減餘額」做為成本,若誤以原始取得成本計算,恐因少報所得而遭補稅。

依《所得稅法》規定,營利事業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、土地,應依房地合一稅制度計算交易所得或損失,也就是以出售收入減除相關成本、費用或損失後的餘額作為所得額。

國稅局指出,若出售的房屋原本列為公司固定資產,持有期間已依法提列折舊,出售時計算成本就不能再以原始取得成本全額列報,而應扣除歷年累計折舊,以剩餘的未折減餘額作為成本基礎,據以計算房地交易所得及應納稅額。

舉例來說,甲公司於2024年度營所稅申報時,列報出售一筆在2021年間取得的房地,計算房地交易所得為2,300萬元,因持有期間未滿2年,適用45%的房地合一稅率,申報應納稅額1,035萬元。

不過,國稅局查核過程中發現,該房地中的房屋部分原本列為固定資產,甲公司在計算交易所得時,未將房屋累計折舊60萬元自取得成本中扣除,導致成本高估、所得低報。經調整後,房地交易所得增加60萬元,依45%稅率計算,補徵稅額27萬元。



資料來源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6710/9588800?from=edn_subcatelist_cate


瑞光不動產擁有堅強專業商用不動產仲介團隊,及區域內龐大的商業不動產物件,除了專業土地、廠辦、廠房仲介外,更提供商場、賣場、店面、商務中心等多類型收益型不動產,為大台北地區中最值得信賴的商用不動產顧問公司。在熟知所有工業不動產條件下,協助客戶快速輕鬆的找到優質辦公室空間;瑞光不動產除了是您企業商仲第一選擇外,更為您企業好夥伴!


目錄

  • 房地產新聞
  • 產業經濟新聞
  • 區域相關新聞
  • 園區快訊
  • 公司訊息